名人找個家/湯潤闊建議新鮮人 一定要買房

發佈時間: 2018-04-21 13:5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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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 記者何佩儒/台北報導 威潤董事長湯潤闊從退伍後標會買了第一間房,到逐步搬進市中心,隨收入增加,房子坪數及生活機能也隨之提升。湯潤闊建議社會新鮮人一定要買房,一開始「先求有再求好」,透過買房強迫儲蓄,培養責任感,不僅有助累積資產,也有利事業成就。 退伍後打算結婚,因此先跟了一個會,將大多數薪水存下來繳會錢。由於剛結婚是先租屋,但房子租再久,都不會變成自己的,而每個月都要付房租這筆固定支出,因此婚後不久就把會標下來,做為頭期款。 在台灣房價還未上漲前,他在民權東路的巷子,買了一間約30坪的房子。三房兩廳的公寓,足夠小家庭生活,而且總價只要160萬元,當時房價低,是買房最重要的考量。 民權東路的房子買不到十年,台北市的房價開始上揚,因為行情好,湯潤闊將原來160萬元買的房子,用530萬元賣出去,獲利率達231%,夫妻倆相當開心。由於孩子準備上學,因此兩人考量學區、生活機能與交通便利性,在大安區買了第二間房,搬進了所謂的「蛋黃區」。 大安區的房子不僅學區好,生活機能佳,坪數也比第一間房子大,一家人都很喜歡這間房子,惟一的缺點是這間五層樓的老公寓沒有電梯。考量未來隨年齡增加,沒有電梯確實不方便,因此後來又決定在同是大安區選購有電梯的房子。 去年湯潤闊一家搬進信義路、大安路一帶的新家,與原來的房子相距不遠,但坪數更大,電梯當然是重要考量。雖然也是舊房子,但相當有設計感,加上坪數大,也方便已長大成人的孩子,未來結婚後還可以同住。 買房子是一種強迫儲蓄的作法,如果一開始頭期款不足,其實可以尋求家中長輩的協助。因為買房子後,要付固定貸款,會讓自己更有責任感。其實不論男女,事業上的成就與責任心息息相關,一旦有責任感,就會自我要求,而且願意付出,只要付出就會有收穫,因此他建議年輕人一定要買房子。 買房子如果是自住最好,如果沒有自住的需求,也可以租出去當做是一種投資。例如有些年輕人剛出社會,雖然還住在家裡,但買了房子租出去,等於是房客一起幫忙負擔房貸。當然購屋的標的要量力而為,一開始因為成本考量,可能買的是「蛋白區」的房子,未來可以再慢慢換;如果是購屋來出租,也要考量該地點是否有租屋市場,以及未來容不容易脫手。 原發文處:http://pse.ee/5TET8